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时空 > 正文内容

以案说法//离异妇女也应享有土地收益补偿款

ysctx4个月前 (03-11)案例时空132

【案情】

1997年4月,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04年8月将户口迁入张某所在的甲村某生产合作社并在此地生活。2013年3月,王某与张某离婚,王某户籍仍登记在该村社。2024年2月,甲村某社针对某治理项目用地及附着物补偿款进行分配,表决如下“根据会议纪要涉及外嫁女、离异妇女、外孙等按20%参与分配,其余某社户籍人口(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100%参与分配。”据悉,某社按100%参与分配的村民领取的补偿款应为2.1万元。后因王某未能领到该笔补偿款,遂将甲村民委员会、某生产合作社诉至法院。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生产合作社是否应当向王某给付土地收益补偿款2.1万元。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其次,《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二十三条规定,“审理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要在现行法律规定框架内,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认定相关权利主体。要以当事人是否获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为重要考量因素,慎重认定其权利主体资格的丧失,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王某因与某社社员张某结婚,并于2004年8月将户籍迁入该社,成为张某户内家庭成员,王某已经成为某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王某虽与张某离婚,但离婚后户口未迁出某社,且离婚并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的法定条件,现某社未提供证据证明王某因获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或享有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丧失某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故王某应享有其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同的待遇,即获得土地收益补偿款2.1万元。

来源:江苏法治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辽源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cbjs.com/?id=91

分享给朋友:

“以案说法//离异妇女也应享有土地收益补偿款” 的相关文章

离异后行使探视权受阻 法院调解化纠纷

  探望不随自己生活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不少离异家庭实现亲子互动的方式。探望权到底该如何行使?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近日,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  王某甲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20年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

湖北大冶:彩礼“限高”为爱“减负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这几天,湖北省大冶市陈贵镇南山村村委会副主任纪文杰正着手修订村规民约,其中首要的一条是:本村村民婚事收受彩礼不超过7万元。这是今年3月,30名南山村村民代表在村规民约宣传教育大会上经过商讨,共同表决确定下来的。“从五六年前的一二十万元,到2022年村规民约倡导的不超过8万元...

男主播一声“干妈” 独居老人五十五万被骗

通讯员 潘颖 记者 徐荔“妈妈,我想你”“妈妈,我从来不偷不抢不骗,等我好了,我一定好好赚钱养你,你永远是我妈妈”……你以为这是孝子“告白”报答母恩?实则却是不法分子为骗钱发出的糖衣炮弹。已过退休年纪的高阿姨就被“阳光积极却命运多舛”的“干儿子”迷惑,为了帮他,高阿姨把大把退休金都给了他……直播间认...

倾心诉调离婚纠纷 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经过尽心竭力诉前调解,成功办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平和分手,避免了夫妻感情矛盾激化,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1月,原告刘女土与被告张先生登记结婚,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到如今已分居两年多。刘...

法治观察:去世父亲微信账号被收回,“数字遗产”可以继承吗

近日,有条帖子登上热搜,网友称去世多年的爸爸微信账号突然消失,尽管微信官方人员主动提供帮助,但该账号已被注销,无法找回。  这条帖子引发网友们的强烈共鸣和讨论。数字化时代,虚拟账号已经成为个人数字资产的重要载体,这些账号中存储的不仅是数据,更承载着个人的记忆、情感和财产权益。  当账号持有人离世后,...

离婚后,她有权分得土地收益吗?

 农村妇女经常在土地权益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尤其是离婚、丧偶、改嫁妇女等群体失地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土政策”及“男尊女卑”现象依然困扰基层治理。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巧借村规民约,成功调解一起离异妇女、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为化解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离异妇女为何“失地”...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